2014年云南普洱市事業(yè)單位招聘923人公告
3.報名結束后,因達不到1:3開考比例無法調(diào)劑崗位的考生辦理退費,退費時間為筆試結束后,由系統(tǒng)自動退回原繳費的銀行卡;因考生原因屆時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五)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由考生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打印時間為:2014年7月3日9:00至開考前。
三、考試、資格審核、加分和計分辦法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2.筆試由普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時間2014年7月13日(星期天)9:00至11:00,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筆試結束后,由普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確定市、縣(區(qū))和鄉(xiāng)(鎮(zhèn))的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界定是否達到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的考生成績包含加分成績)。
(二)資格審核
1.在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每個崗位報名者的筆試成績(含加分成績,下同)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進入資格審核人員名單,進入資格審核人員必須按崗位要求提供相應證書、證件原件進行審核。
2.報考市屬事業(yè)單位考生的資格審核由各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報考縣(區(qū))事業(yè)單位考生的資格審核由各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負責。
3.資格審核在面試前1至2周內(nèi)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市屬事業(yè)單位由各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通知,縣(區(qū))由各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通知。
4.資格審核時由于部分考生放棄或資格審核不合格,致使部分崗位面試達不到1:2比例的,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依次遞補;資格審核結束后,面試人員達不到1:2比例的,不再進行遞補,可以按1:1的比例進行等額面試;按1:1的比例進行等額面試的崗位,其面試成績須達60分以上,方可作為體檢、考核對象。
(三)面試
1.201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所有崗位必須進行面試,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yè)知識考試、課堂教學等方式進行。
2.市屬事業(yè)單位的面試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縣(區(qū))事業(yè)單位的面試由各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工作擬定于2014年9月底以前全面完成,面試時間和地點由各相關部門另行通知。
3.市屬事業(yè)單位面試方案由各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制定,報普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備案;縣(區(qū))面試方案由各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統(tǒng)一制定,經(jīng)縣(區(qū))政府同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備案。
(四)加分政策和申請事項
1.加分政策
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筆試成績后加5分。
2.申請事項
加分人員需提交加分材料(民政部頒發(fā)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和戶籍證明)復印件一份;報考普洱市屬事業(yè)單位申請加分的考生須在2014年6月19日前到普洱市委組織部干部三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填寫申請表格,報考各縣(區(qū))事業(yè)單位申請加分的考生須在2014年6月19日前到各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填寫申請表格,超過期限提交的視為無效;各縣(區(qū))于2014年6月23日前將加分人員名單匯總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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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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