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浙江嵊州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招50人】
為滿足全市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紹興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和《中共嵊州市委辦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嵊州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和調動管理辦法>的通知》(嵊市委辦發(fā)〔2013〕119號)等有關規(guī)定,將組織實施2017年下半年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7年下半年全市事業(yè)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0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shù)和應聘資格條件,詳見《2017年下半年嵊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情況為準),境外學歷須經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5.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9月14日至1999年9月14日期間出生),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6.具備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yè)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及其他證書的取得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14日。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冊及報名、資格初審、網上繳費、下載并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7年9月14日9時—9月22日17時。
網址:http://qssy.zjks.gov.cn(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應聘人員上網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自愿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確定應聘崗位的,視作報名無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報名期間應聘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暫不作初審。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7年9月22日17時—9月25日24時。
資格初審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在網上進行。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應聘人員開放。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7年9月26日0時—9月27日17時。
應聘人員應登陸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及時查詢初審結果以及未通過的理由。通過初審的不能再應聘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的截止時間為9月28日12時。
(四)網上繳費
時間:2017年9月26日0時—9月29日12時。
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辦理網上繳費。根據(jù)省財政廳和物價局有關規(guī)定,考試費按每人每科40元(兩科合計80元)收取。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名。
報名繳費后,繳費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該崗位已繳費的應聘人員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或退費。
(五)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7年10月18日9時—10月21日14時。
已繳費人員需從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已打印準考證的,取得筆試資格。
(六)筆試
考試類別為綜合管理類(A類),時間及科目:2017年10月21日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A類)》;下午14:00—15:3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其中,《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為全客觀題,《綜合應用能力》為全主觀題或客觀題與主觀題相結合,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應聘人員必須完成全部考試科目,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筆試成績通過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布。
(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對象根據(jù)招聘計劃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照1:3比例確定(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崗位人員中從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經復審合格的人員取得面試資格,可領取面試通知書。
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相應的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以及其他應聘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須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若應聘人員是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書(同意報考證明書必須在2017年9月14日以后出具的方為有效),不能提供的,視作不符合應聘要求。
因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應崗位不再遞補。
(八)面試
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的(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或不能及時提供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相應崗位不再遞補。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偝煽兊挠嬎愎綖椋嚎偝煽?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對象根據(jù)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
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
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政策執(zhí)行。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參加考察,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規(guī)定執(zhí)行。
如有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十)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辦理相關手續(xù),試用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相應崗位不再遞補。
四、其他規(guī)定
(一)現(xiàn)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二)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所注冊的信息、在現(xiàn)場資格復審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完整、有效。凡惡意注冊報名或虛假報名,及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獲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并作嚴肅處理。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報考學歷應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報考專業(yè)名稱以畢業(yè)證書為準,具有雙專業(yè)的畢業(yè)生,不能以輔修專業(yè)報名。
(五)部分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機關(含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等的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到2017年9月14日。
(六)根據(jù)中共嵊州市委辦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嵊州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動管理辦法》的通知(嵊市委辦發(fā)〔2015〕78號)規(guī)定:全市經公開招聘進入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5年內不得調動。
(七)本次招聘不舉辦、不委托、不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舉辦任何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八)對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學歷、其他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應聘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lián)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見《2017年下半年嵊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九)本次公開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網站公布:
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http://www.szldj.gov.cn)
咨詢、監(jiān)督電話: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管理科 0575-83012235
原標題:2017年下半年嵊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2017年下半年嵊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9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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