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北京順義區(qū)補充公務員考試現(xiàn)場資格復審公告
現(xiàn)將2017年下半年補充錄用公務員現(xiàn)場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7年5月24—26日(具體復審時間以用人單位通知為準)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順義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三層會議中心
(乘坐順1路公共汽車,倉上小區(qū)南口站下車即到)
三、資格復審范圍
對照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按照報名考生參加北京市各級機關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達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后,招錄機關不需再對其他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對于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可同時進入面試。
四、資格復審具體要求
接到招錄機關通知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考生,須持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成績通知書、身份證原件以及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考面向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學生證、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原件);對于京外“985工程” 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校級以上 “三好學生” 、“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學生獎學金”證書;對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2、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并提供能夠說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
3、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職位的考生,如為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第1條所述材料,如為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
4、資格復審當天本人不能到場的,可由他人代理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代理人須另攜帶本人身份證件;
5、所有材料均需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對于資格復審其他事宜,可以根據招考簡章咨詢各招考單位。
原標題:順義區(qū)2017年下半年補充錄用公務員現(xiàn)場資格復審公告
順義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